法律问答

我们房贷还未还清,准备离婚;房子是两个人的名字;现在协商房子归我。可以把名字改成是我一个人的吗?

离婚
2019-02-12 10:26:5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归夫妻共同所有,即婚后支付按揭款的钱,不论是一方收入,还是双方收入,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前支付的首付款,如无特别说明,应为产权证上署名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你想证明自己也支付了首付款,需要出具足够的证据
    ???财产分割时,如房屋确权给一方所有,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适当补偿,即将房屋视为共同财产,未付清的按揭款应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如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未给予另一方补偿,则此按揭款属于单方债务,由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独立偿还。
  • 父母离异后一方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协议后,方能申请办理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十七、十八条规定,
    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该套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无论由哪一方取得该房产的所有权,均应由该方给予另一方房产价值一半的补偿。因此,如果双方能够协商解决房产归属问题,该房产的分割并不困难。
    比如由一方取得房产支付对方补偿金并承担银行剩余债务即可。   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而通过诉讼解决房产归属的,由于该套房屋虽然取得了房产证但尚未还清贷款,银行对该房屋享有抵押权,故通常认为此种房屋属于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
    法院一般不会对房产的归属直接做出判决,而是判决该房屋归一方使用(通常是登记的产权人即借款人),并告知当事人在还清银行贷款,涂销抵押登记后再通过诉讼解决房屋产权的归属。
  • 1,如果婚前购房协议写一个人的名字,婚后房产证上加上对方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房屋的共有人一经登记物权即为成立。你们的婚姻关系是物权变动的原因---因为婚姻关系所以一方自愿在本该属于自己婚前财产的房产证上加上了对方的名字,由此相当于赠予了对方房产的共有权,依据《物权法》公示公信,那么房屋自然是属于共有权人的共同财产。
    除非能证明该物权的获得时存在瑕疵的,譬如欺诈、胁迫等可以撤销情况或者其他法定事由。 2,婚前购房协议上写两个人的名字,婚后房产证上写两个人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