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我爸的房产证拿去银行抵押贷款大概20年了,后来没还利息,银行也没过来催。前几年,我爸写了一张合同给我小舅,说是向他借了50万的钱,同意把房子抵押给他。我想问下,在这种情况下,这张合同有效吗

2019-02-12 11:41:1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房产证贷款利息要以具体的银行或者是借贷公司的规定为准,但是不能够超过36%。
  • 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转让抵押财产。由于抵押贷款是夫妻二人共同所为,所以需要用家庭共同财产偿还银行贷款后,才能处置房产。至于是卖了房子分钱还是把房子留给哪一方,由夫妻双方协商决定,或者通过法院裁判。
  • 现今,开发商常用的开发方式是将土地及在建楼盘进行抵押,以换取资金进行开发,所以开发商采取这种开发模式,应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载明楼盘及在建工程抵押的条款。
    正常情况下,此种抵押不会影响收房入住。
    但是在办理房屋产权证的情况下,会增加购房人的风险。一旦开发商不能还款,那么购房人就要面临钱房两失的尴尬局面。我国施行的是房屋所有权登记制度,在没有办理房屋产权证的前提下,购房人和开发商的法律关系为债权债务关系,一旦发生开发商不能还款,那么银行等机构将作为抵押权人优先受偿。
    因为购房人的受偿顺序比较靠后,所以权益可能会受到损害。
  • 通常情况下,只要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就可以将房屋抵押给银行办理贷款,但是一定要符合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并依法办理手续,否则可能在出现纠纷时无法保障权利能够得到应有的救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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