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后买的房,只写了男方的名字,协议离婚时房子归男方,离婚后房产证上还能加名字吗

离婚
2019-02-12 13:44:5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婚前加名属于一般赠与行为,二人属于共同共有人。
    2、婚后加名属于婚内财产约定的行为,该行为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
    3、法律后果上并无不同之处,无论婚前还是婚后,该房屋最终都属于二人共同共有。
    4、婚前加名需要交纳房屋过户的相关税费,婚后加名只需要交纳相应工本费即可,可见婚后加名的经济负担较小。
  • 如果贷款目前尚未还清,而且目前你参与了还贷,这栋房子将属于你们夫妇的共同财产。 虽然之前男方付了首期,但之后女方也帮助还款,拿到新房后,在办理三证以及其他一些手续的过程中,提交自己的资料和两人的结婚证书,房产证上是可以加上女方名字的。但还需要一个前提,买的必须是商品房,房产开发公司有正规的销售许可证等。 手续:
    1、先去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具体事宜请咨询各银行)   
    2、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   
    3、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先在预检窗口告知是来办理房产证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齐全就给你们一个号码,然后凭号码去相关窗口办理;   
    4、需支付手续费,包括工本费、地籍图费、5贴花费。   
    5、新房产证可以设定密码,房地产交易中心会告知你一个初始密码,之后可自行更改。 一般来说,在房产证上加名大概需要几千元的手续费(包括登记费、印花税以及契税等);如果是夫妻关系,可凭结婚证办理加名手续,且这笔费用可适当减免(具体规定各地有差别,可到当地房产局咨询)。
  •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
    (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 1、婚前房产证加上另一方的名字,这种也是共有房产,但不是以夫妻关系为基础的共有,如果未结婚要求分割财产,则按照一般共有的原则进行,具体视房产证上你们的份额计算,如果是婚后加上的,一般属于夫妻共有,则分割时,对半分;区别在于存在共有的前提不同;
    2、具体要到那里去办理要看你们那边管辖的房地产登记部门是哪个了,具体可以咨询您买方是的房地产开发商或者(一手房)或者中介(二手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