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搬迁补偿由谁订,国家的搬迁补偿有什么相关规订?

2、如果选择房屋产权置换,政府或开发商提供的房屋我们不满意,又不想拿把房子??卖出去,怎么办?

2019-02-12 13:59:0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小产权房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只能在集体成员内部转让、置换。
  •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
  • 关于房屋产权的办理,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应该携带的文件及费用具体如下:
    1.业主身份证;
    2.已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正本(非按揭业主);
    3.购楼发票、付清楼款证明(非按揭业主);
    4.已公证的按揭合同(按揭业主);
    5.契税款及办证费。
  • 我们在办理房屋产权证明的时候要注意一下的几点注意事项:

    1、楼盘竣工入伙后可以办理产权证;

    2、须业主本人亲自办理,或代理人携经公证的委托书办理;

    3、按揭业主房产证由按揭银行领取;

    4、契税收取标准为房款总额的1%,办证费为总房款的
    0.15%加5元;

    5、在房产证办妥之前,业主如更改联络地址、电话,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我公司。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与引起的责任由买方承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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