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二手房过户,房东的房产证押在银行,还不出贷款,然后找抵押公司帮他还贷款,以后房子过户也让抵押公司和我签,要求我先把首付款托管到第三方中介公司这里,请问这种情况正常吗?有没有什么风险?

2019-02-12 15:52:1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在银行抵押的房产可以买卖,只是抵押人需要先还清欠款,解除抵押。
    2,抵押人在出售房产时未告知抵押权人、买受人房产抵押的,转让行为无效。买受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承担买卖合同不能履行的违约责任
    3,《担保法》规定:
    第四十九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
    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 根据法律规定,已经抵押给银行的房子如果要进行买卖,购房者是要通知银行的,银行同意买卖的,可以提前还贷解除抵押或者办理转按揭,从而实现房屋的买卖。
      具体的法律依据:
      首先,我国法律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
      其次,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再次,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如果抵押物已经登记的,抵押权人仍可以行使抵押权;取得抵押物所有权的受让人,可以代替债务人清偿其全部债务,使抵押权消灭。
    受让人清偿债务人后可以向抵押人追偿。
  • 银行二手房贷款流程是什么,需主要哪些问题,;  
    1、二手房贷款流程中应注意评估价与最高贷款额。二手房贷款银行放贷时采用合同价和评估价取得的原则,取两者之间的低值乘以贷款成数,即为房产的最高贷款额度。  
    2、二手房贷款流程中应注意贷款成数和利率。目前,各银行对于二手房贷款政策是首套住房首付四成、利率下浮15%;第二套房首付六成、利率上浮20%的政策。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五年以上的公积金贷款利率均按照
    3.87%来执行。  
    3、二手房贷款流程中应注意竣工年代与贷款年限。银行审批贷款过程中,通常会把房产证上的竣工年代作为影响借款人申请贷款年限的主要条件,一些银行目前的政策是“房龄+贷款年限≤30年”。  
    4、二手房贷款流程中应注意贷款银行的选择。各商业银行服务特色不尽相同,贷款品种也有所差别。如果借款人选择常见的房贷产品,就要综合各银行网点数量、还款的便利程度和工资发放银行等条件来选择。  
    5、二手房贷款流程中应注意还款方式的选择。银行还款方式主要分为等额本息还款法和等额本金两种方式。前者适合教师、公务员等收入稳定的工薪阶层;后者适合前期能够承担较大还款压力的贷款人群。  
    6、二手房贷款流程中应收入证明与还款能力。收入证明一般是借款人所在单位开具的收入状况证明,如果申请人已婚,一个人的收入证明低于其月供,则可以夫妻双方同时开具收入证明来申请二手房贷款。除此以外,大额存款、债券、房产等也可以作为收入证明。  
    7、二手房贷款流程中应注意借款人自身相关情况。个人信用情况直接影响银行对借款人还款能力的评估。目前信用档案主要包括:信用卡、房产抵押贷款和其他各类贷款。
  • 该房屋仅没有取得房产证,但是房屋实际上的权利人特定,因此,该房屋不属于权属不清的房子。但是,因现行规定,办理抵押必须要有房产证,因此,该房屋在取得房产证前不能办理抵押。
    为更好维护你的权益又能实现你使用该房屋的目的,我建议: 首先,由房产商出具该房屋已经卖给对方,且对方已经交付全部房款的证明; 其次,与对方、房产商签订合同,在房产证办下来后,房产商有义务通知你并不能在未经你同意的情况下将房产证直接交给对方的协议,该协议应明确房产商的违约责任; 再次,约定房产证办下来的一定期限内,对方有义务与你一起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义务,以及逾期办理登记的违约责任。
    采取上述措施后,应当是最低限度的降低了你的风险,同时又能满足你的商业需要。 仅供参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