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目前遇到的一些劳务合同的问题。目前在一家单位任职一年半的时间,前面一年一直没有买社保,现在经过协商单位愿意以现金的方式补给我!都是要求签一份自愿放弃购买社保的承诺书,这份承诺书可以签吗?现在不签就一直拖欠着不发

2019-02-12 20:50:2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劳务承包与劳务派遣的对比:
      
    1、 二者的联系:都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2、二者的区别:
      ①出发点不同:劳务承包是从企业的生产经营战略出发产生的劳务经济;而劳务派遣完全以满足企业的用工需求为出发点和立足点。
      ②性质不同:劳务派遣合同属于劳动合同;而劳务承包属于民事合同中的承包合同的一种。
      ③从业资质要求不同:劳务承包一般是指具有承包资质的企业进行的.其具有承担相应的业务的资格,像建筑行业;而劳务派遣则没有特别的约定,只要符合《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务派遣的规定就可以。
      ④法律关系不同:劳务承包涉及的仅仅是企业和劳动者之间的法律关系;而劳务派遣涉及的是劳务派遣单位、实际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三方之间的法律关系。
      ⑤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承包适用的是民法中的《合同法》;而劳务派遣适用的是《劳动合同法》。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了法律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
  • 被派遣员工与劳务派遣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劳务派遣企业应当依法为被派遣员工建立社会保险关系。
      在劳务派遣法律关系中,劳务公司是用人单位,劳务公司应当承担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其中包括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如果没有按照规定帮劳动者缴纳保险的行为是违法的。
      根据法律规定,劳务派遣人员的保险支付方式由劳务派遣单位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协商确定,并书写在劳务派遣协议中。
    但不管如何约定,劳务派遣单位或用工单位都必须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不能互相推脱,侵犯劳务派遣人员的权益。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
    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因此,合法的劳动合同是需要用人单位替劳动者购买社保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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