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律师,别人欠我钱,用按揭房做抵押,签字画押了,到期不还,他的房子可以过户到我的名下吗?

2019-02-12 21:51:5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若银行能够同意产权变更,借款人由卖方变更为买方,银行会出具证明,在房屋已设抵押权情况下办理变更登记。此时,买卖双方可以向银行借出房产证,然后携带银行出具的证明、房产证、权属变更协议、户口本和身份证等相关房产交易的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产权变更登记手续,顺利完成房产过户。

    2、若银行不同意变更,买卖双方需要按照方法一进行过户。先向银行赎楼,即先将欠银行的钱还清,如果业主自己资金不够,可请担保公司为你赎楼,赎楼后可过户。
  • 拿房产做的抵押借款,现在债务追讨时应明确所谓抵押,是否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如办理,可以通过法定程序,拍卖房屋而行使抵押权。如未登记,抵押权不成立,无权出售他人房屋。因此,你只能通过协商或诉讼途径维权。
  • 按揭房抵押贷款,可分为短期二次抵押贷款和银行二次抵押贷款。
    1、如果只短期着急用钱,想用按揭房屋做贷款:分为两种情况
    (一):有房本,程序:抵押登记-借款公证-放款。可以当天放款,这个是从担保公司放款的,按月付息到期还本金,一般适合短期着急用钱的客户。
    (二):房本没下:房本没下,但银行有贷款,想短期周转的客户。这种没房本的房屋只能走担保公司,短期贷款也就最长一年,手续不全,办不了银行的二次贷款。
    2、有房本想长期贷款:可以给你办银行的房屋二次抵押贷款,找新的银行申请贷款,等批贷后再帮你和原先的银行解押,确保二次贷款一定可以放款。
  • 按揭还款期间,房屋所有权归银行所有,但使用权依然是在按揭人手里,按揭人在贷款未还清之前只可以居住或出租,不能抵押或转让的。
    因为银行抵押贷款是将房屋的他项权证抵押在银行的,在房管局做备案的。
    如果购房人为及时还款的,银行有权拍卖该房产的。
    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 所谓他项权证,是一个土地产权相关的术语,和我们讲的认股权证是两回事。
    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一般房产购买时,选择按揭贷款时,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中,会有他项权利内容记载,载明他项权利人、权利种类(如典权、抵押权等)、权利范围(他项权利的房屋范围)、权利价值(他项权利的契载价格)、权利存续期间(契载期限)、注销日期(他项权利消失的日期),并且在他项权证书也注明这些内容。
    根据担保法,房产设有抵押,即他项权证未注销,该房产处置权受到限制,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进行合法交易,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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