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请问下,我母亲于去年去世了,有两张银行卡不知道密码,因为外公外婆是外地人,所以需要办理放弃遗产继承。后来公证书出来了,公证书上我母亲的死亡日期又做错了,他是根据派出所出的死亡注销单上注销日期做的,后面公证处说要重新做并提供死亡证明,可是当地派出所说不能开具死亡证明。请问这种情况怎么办?

2019-02-13 11:36:5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继承法》第二十六条 【遗产的认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第二十九条 【遗产分割的规则和方法】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不宜分割的遗产如房产遗产继承的分割,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 华侨及外籍人可以继承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合法遗产,在申请继承遗产时,应办理如下手续:  
    一、首先向居住国公证机关申请公证书,证明申请遗产继承人的职业、住址、与在华死亡人的亲属关系。申请人申请的公证书须居住国外交部或由外交部指定的办理认证的其他官方机构和我驻该国的使、领馆认证;  
    二、来华向遗产所在地公证机关申请办理继承手续。申请人持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公证书,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书(如有遗嘱应同遗嘱一同)亲自前来办理,公证机关在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审核后,如果经审核认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颁发继承权证明书;  
    三、申请人凭我国公证机关颁发的继承权证明书向遗产管理部门(如银行、房地资源局等)按法定程序和其他同一顺序继承人办理遗产继承事项;  
    四、遗产继承人需要证明的主要事实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遗产继承人也可以在我国有关地方公证机关申请公证,由公证机关核发继承权证明书;  
    五、遗产继承人不能亲自来中华人民共和国申请遗产继承的相关手续,可以委托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亲属代为办理,没有亲友的,可委托遗产所在的法律顾问处推荐律师办理。在委托律师办理的情况下,申请人须办理委托书;  
    六、委托书的内容应写明受托人的姓名、住址、权限。委托书应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生效;  
    七、在遗产继承发生纠纷时,申请人可向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的时效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
  • 放弃遗产可能带来的后果主要有这样几种:  
    (1)第一顺序数个继承人中的一个放弃遗产的,其应继承的遗产由第一顺序的其他继承人继承;  
    (2)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全部放弃遗产的,遗产由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3)全部继承人放弃遗产的,遗产即成为无主财产;  
    (4)遗嘱继承人之一放弃遗产的,其应继承的遗产按法定继承的方式处理。
  • 当事人放弃遗产继承不一定要请律师见证的,以下是放弃遗产继承的法律后果:
    1、第一顺序数个继承人中的一个放弃遗产的,其应继承的遗产由第一顺序的其他继承人继承;
    2、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全部放弃遗产的,遗产由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3、全部继承人放弃遗产的,遗产即成为无主财产;
    4、遗嘱继承人之一放弃遗产的,其应继承的遗产按法定继承的方式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