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退休工人,老伴多年前已去逝,本人有四个儿子,三个儿子已成家立户,我们一生单位只分一个平房,老伴去逝后房主是我,因小儿子没有分到房子就和我在一起过,小儿子和我都是有色公司的,因05年左右解放东村公路建设我的房子需要拆迁,拆迁后房子本来由我购买,但小儿子未经另外三个儿子同意和签字,就将房子的户主改成他的名下,过后单位以我无房户名义给了我无房补贴,因考虑到和他在一起过我未和他较真,而今他们总想把我赶出家里,说房子不是我的,请问我有没有权利拿回本来属于我的房产权利,这个房子现在我有没有份。房子算不算我老夫妻的遗产,我百年这后,我的儿子们有没有权利分得这分遗产,我现在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