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问一下,我农村老家房子要拆迁,房子是父亲买给爷爷住的,房证上是爷爷的名字,爷爷已过世,但是买房合同,交款单,还有父亲写了一个此房给父母常长居住的各种单据全是父亲的签字,要拆迁了爷爷的其它子女要分房子合理吗?怎么办?

2019-02-14 04:20: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拆迁补偿是否和户口有关系要看具体的拆迁政策,每个项目的政策不同,如有的项目是按房产的面积为补偿计算的依据,对于房产的户口的情况不予以合计,而有的回迁安置项目则把户口的数量做为安置面积的计算标准。
    因此按户口补偿多存在于有回迁安置房的项目中。另外延伸一个问题,只有户口没有住房的情况下是否有补偿?很多人认为只要是按户口补那么我的户口在就应当有相应的安置就补偿。
    但实际情况中,在拆迁的细则中会将此类无房有户的情况列为空挂户,即不予任何补偿.欢迎详询!
  • 如果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达不成一致意见的,不能协议离婚,只能去法院诉讼离婚。分居满二年是法定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要件,符合该要件的,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你母亲可以委托律师帮助收集她和你父亲的共同财产的线索和状况,对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应依法分割;不属于共同财产的,依法不予分割;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你父亲所付债务,原则上应认为是夫妻共同债务,但有证据证实存在下列情况除外:一是夫妻无共同举债的合意;二是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在共有人之间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房产,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房产,例如离婚时夫妻要求分割共同共有的产权房屋。所以可以先就房产进行协议分割,即双方平等协商后,就房产通过折价或变价补偿的方式进行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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