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上月23日晚17点20分,我驾驶出租车,由东向西正常行驶马上到路口的时候,对面一辆尼桑皮卡,压过双黄线逆向急速行驶而来,由于晚上下雨看到后我连续踩刹车马上车就快停下时,对方车和我头对头相撞,把我得车推出三米,我和车里两名乘客不同受伤,相撞的时候我是在我自己正常行驶的道上,对方车辆无人员受伤。

2018-07-24 16:12: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 根据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以下十六种情形通常将被确定为全部责任:
      
    1、追尾碰撞前车的;
      
    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
      
    3、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的;
      
    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刮的;
      
    5、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
      
    6、进入环行路口的车未让驶出或在环行路口内行驶的车辆的;
      
    7、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或者隔离实线发生事故的;
      
    8、逆向行驶的;
      
    9、右侧超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10、超越前方正常掉头、左转弯、超车的车辆时发生碰刮的;
      
    11、冲红灯发生交通事故的;
      
    12、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发生交通事故的;
      
    13、碰撞依法可以暂停、停放的车辆的;
      
    14、开关车门造成交通事故的;
      
    15、机动车进出停车场或停车泊位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的;
      
    16、单方发生交通事故。
  • 你好,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如果不是很严重的话,提起民事诉讼法院支持的赔偿应该是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这几项。
      乘坐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在确定民事赔偿主体时,首先应该确定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根据责任划分分为两种情形。一是承运人(如本案中的出租车司机)负有事故的主要责任、次要责任或同等责任的情形下,承运方与事故的其他方构成共同侵权,共同侵害了乘车人的人身权或财产权,两方都是民事赔偿主体。
    二是承运人对事故的发生无责任,其他方负有事故全部责任的情形下,就发生了侵权责任违约责任的竞合,出租车乘客既可要求事故其他方承担侵权责任,也可要求出租车司机承担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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