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来的时候我说自己是长期工,结果做了二十天打算辞职,老板说一分钱也不会给,我并没有签合同,所以提前三天打招呼了,请问如果现在离职的话可以拿到工资吗

2019-02-14 21:04:2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无论同用人单位有没签订合同,都应当缴纳社会保险。缴纳社保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义务。
    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 1、如果劳动者行使解除权而违反劳动合同的有关约定,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因此所造成的损失。一般的劳动合同期间离职很很正常的现象。没什么后果的。公司一般是不会追究你什么责任的。要是合同签订的是责任制合同的话这个离职你就要和公司协商解决了。
    2、劳动者享有选择职业的权利,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只要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就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该权利是法定权利,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能加以限制或剥夺。用人单位为限制劳动者“跳槽”,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中规定劳动者交纳押金或支付巨额赔偿金。
    3、该行为的性质是以特别约定排除或限制劳动者的合同解除权,是不合法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该合同条款属无效条款。所以,劳动者只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你好!
    1.超过1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协商不成的,申请劳动仲裁,申请期限为1年;
    2.对方要求你赔偿,需要举证是你故意或有重大过失导致的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承租方应出具能够证明承租方及经办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并配合出租方对承租方身份的确认。
    1、单位租车:
    (1)、提供真实的联系方式,如名称、电话、地址、联系人等。
    (2)、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码证书。
    (3)、非法人单位需提供上级单位开具的租车介绍信,负责人身份证。
    (4)、经办人身份证、全家人户口薄。
    (5)、租车驾驶员的身份证、驾驶证。
    2、个人租车:
    (1)、承租方身份证。
    (2)、租赁车使用人身份证、驾驶证。
    (3)、承租方现居住地址和联系电话。
    二、租车的注意事项:
    (一)签定合同
    1、承租方须与出租方签订租车合同。
    2、单位租车需在合同上加盖公章。
    (二)租金、保证金
    1、承租方签订合同后交纳当期租金并按合同规定及时交纳租金。
    2、承租方签订合同后交纳保证金。保证金用于支付承租方因违反合同条款而支付的费用,合同中止时扣除实际金额后退还承租方。
    保证金不能抵作租金。
    (三)保险
    承租方租车前须了解所租车辆具有的保险险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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