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房东签订的合同是一年的,但是我因为工作变动,需要搬走,合同里原文“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解除本协议”,本来打算转租出去的,已经找好租客了,可是因为房东的原因,那个租客不愿意租,请问我是否可以拿到我的押金?

2019-02-15 04:11:5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因此,如果第二手老板未经房东同意而擅自将店面转租给你,房东有权解除租赁合同而收回店面。由此给你造成的损失,你可根据你与第二手老板签订的租赁合同,要求第二手老板赔偿。
    在第二手老板躲避不见的情况下,你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他。
  • 租房者合同期满要求退租时,房主可能会以房屋设施损坏或者其他藉口作为条件来克扣租房者押金,造成租客不必要的损失。因此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双方就应当注明租约期满后多少个工作日内,在房屋及其设施无毁损的情况下,业主应退还押金。
  • 租房押金是双方协商的结果,押金法律并未规定其性质,是由民间因应交易上的需求而产生的一种制度,一般认为是属于要物合同,要有金钱的实际交付合同始能生效,属于无名合同的一种。这种法律未规定但已为一般人所约定俗成的租赁交易形态,因为房东可担保房子不会被房客给损坏,从押金中求偿,也可以担保租金之按时给付,所以在一般租赁合同中相当常见。
  • 关于转租:《合同法》第224条,明确规定,承租人(即您这方)经出租人(即房东)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该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针对法条说明如下:
    1、征得房东书面同意后您可以转租(可查看您现在的租赁合同中有无转租约定,如果没有建议另外书面约明),但是转租后的相关租赁责任仍由您承担,您后面需要对下家承租人履行监管义务。
    2、如果您私下转租未提前征得房东同意,可能会产生两个结果,其一,房东发现您转租后,对转租行为追认,那么法律效力等同于第1条,其二,如果房东不同您的转租行为,您便极有可能构成了根本违约,对方会依据租赁合同追究您的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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