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建设公司与某建设公司工程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某建设公司将部分路灯安装工程承包给某照明公司,签订合同。该照明公司按合同完成工程后,某建设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该照明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建设公司和建设公司支付,该建设公司是否承担连带支付责任?

2021-09-10 16:12:3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建造合同和施工合同这两者是有区别的。
    建造合同是企业会计准则第15条,指为建造一项或数项在设计、技术、功能、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资产而订立的合同。由于建造合同的开工日期与完工日期通常分属于不同的会计年度,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将合同收入与合同成本进行配比,分配计入实施工程的和各个会计年度,就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建造合同准则规定了如何将合同收入和合同成本分配计入实施工程的各个会计年度。
    施工合同即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签订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国家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
  • 按实际情况,对于工程承包合同的纠纷,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提起仲裁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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