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刘某和李某于1960年结婚,生了两个儿子刘刚和刘强,刘刚有妻子陈某和女儿刘欣,刘强有妻子王某和儿子刘帅,2016年8月刘某去世,其馀财产18万元,留下遗书,给妻子2万元和孙子刘帅1万元上学。本案中刘某的遗产是多少?为什么?如何依法分配刘某的遗产,说明理由。

2021-09-10 16:29: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公民可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
    (八)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承包人死亡时尚未取得承包收益的,可把死者生前对承包所投入的资金和所付出的劳动及其增值和孳息,由发包单位或者接续承包合同的人合理折价、补偿,其价额作为遗产);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
  • 你好,需要看具体案情认定的
  • 根据具体案情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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