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有两栋房子。一个是我丈夫名下的福利院,面积110平方米。一个是我以我的名义支付并登记的房子(我丈夫20000,我母亲20000,总房价175000)。离婚应该如何分割?

离婚
2021-09-11 08:44: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如果另一方能够证明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得到房子的一方应给予适当的补偿
  • 共同出资购买的婚房,离婚时可以由双方协商分割。《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房产离婚如何分割首先需要确定是否属于夫妻共有,比如说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