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奶奶以买卖形势把房子过户给孙子,孙子有自由买卖房子的权力吗?房子卖了已过户给下家,孙子的爸找买房人闹,不让住可以吗?

2019-02-15 16:08:0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在我国,继承的种类通常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继承人都必须是法律规定的继承人,不能为其他的个人或者集体。法定继承是指,直接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财产分配原则进行的一种继承,也是在日常生活中最基本、最常见的一种继承方式。遗嘱继承是指,按照遗嘱人生前所立的遗嘱确立遗产的继承人及遗产处理的一种继承方式。
    2、房产赠与,是指房屋所有人将房屋所有权无偿赠给他人的行为。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受赠房屋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书面证件,到房地产管理机构办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后,房产赠与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受赠人也只有经办理登记手续后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3、还有一种特殊的赠与形式,即遗赠。遗赠是指自然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与国家、社会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遗赠是赠与的一种特殊形式,接受赠与人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组织。
  • 买卖双方是有买卖合同的,卖家如果不履行合同约定配合买家办理过户手续。买家可以凭买卖合同到法院起诉维权。
    买家胜诉取得法院判决书之后,买家可以要求法院给房管部门开具协助执行公函,然后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可以单独办理住房过户手续。
    《房屋登记办法》规定:
    第三十五条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合法建造房屋、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房屋所有权,权利人转让该房屋所有权或者以该房屋设定抵押权时,应当将房屋登记到权利人名下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或者房屋抵押权设立登记。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予以办理。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上记载基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予以登记的事实。
  • 房产证过户办理所需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4)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 1、准备离婚房产过户材料:

    ①离婚判决书/离婚协议/离婚证及其复印件;

    ②房产证(如有共有证的,包括共有证);

    ③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④房产登记申请书;

    ⑤委托人办理过户,除了以上资料还应该携带委托书及个人身份证明。

    2、离婚房产过户相关手续

    申请人准备好过户申请材料之后,需要到房管部门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相关流程如下:

    ①在公证处办理产权公正(有离婚判决书无需办理),与此同时交付产权公证费;

    ②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即日完成);

    ③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10个工作日完成);

    ④办理析产登记手续(7工作日内完成)并缴登记费;

    ⑤取证。

    3、离婚房屋过户手续费:

    税类:①契税按产价2%;②印花5元。

    费类:①登记费80元;②交易手续费2%(按产价);③工本费20元。

    注:离婚房产过户是否收取契税?

    我国婚姻法、司法对离婚房产过户契税收取情况有规定,离婚房产过户是否收取契税分情况处理:夫妻离婚,对共有房产重新分割或归属一方的,不征收契税;若房屋原属于夫妻一方,离婚时权属发生变化,应按赠与行为征收契税。针对不同地区的契税收取额度会有区别,您可以详细咨询相关部门。另外,离婚房产过户,不收取个人所得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