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问下,在70年代的时候,我爸爸租了房产公司的房子,但是那个时候我奶奶因为没地方住,所以就给她住了,那个时候的房子是没有房产证得,只有简单的租凭票据,后来我叔叔也和我奶奶住一起,后来因为房子拆迁了,就可以以比较优惠的价格购买新房子,因为旧房子是我爸爸直接在房产公司手上直接租的,只是借给我奶奶和叔叔住,由他们付房租,可租的旧房子拆迁后他们买新房的时候没通知我们,现在新房子的户名变成我叔叔的了,我想问下,像这种情况我爸爸又权利要求分配这个新房子的权利吗?

2019-02-15 16:34: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民的遗产,有遗嘱的,遵循遗嘱;没有遗嘱的,由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继承遗产,与继承人的户口性质没有关系。
    因此房产的继承同样适用上述规定。
  • 如果承租人未依约合同履行的期限提前解除租赁合同退租的情况下,属于违约;
    押金是否可以退还以及应该怎么退则要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责任是怎么约定的,如果约定了违约不退押金的情况下,房东有权不退回押金;
    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则押金应当退还;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如果你们的房子是在婚前购买的,且出资方是你们其中的一个人。那么在你将要离婚的时候,这套房子也是只能够归你一人所有,你的伴侣是不能够和你一同共享这套房子的。并且,在这种情况中,如果你们是在婚后购买的房子,也是一方用个人的财产购买的,那么法律也明确的规定了这套房子是不能够作为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的。
    如果是你们在婚后购买的房子,由你们其中的一人出钱购买的房子,且出资人的这笔财产,是你们二人一同赚的。那么这个房子还是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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