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打人致轻伤,在派出所调解撤案,对方协议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后来又后悔,还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吗

刑事辩护
2019-02-16 07:17:1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故意殴打他人造成轻伤以上伤害的涉嫌故意伤害罪,两人共同殴打构成故意伤害罪共犯。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依照我国《刑法》第25条第1款的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 1.故意伤害致人轻微伤,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情节严重有可能面临1000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的行政处罚。
    2.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就赔偿问题双方可以调解、协商解决,不能协商一致的被侵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费用。
  • 打人后,通常被打的一方会被依法追究相应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因此如果存在法律规定的被打的情况下,受害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进行侵权损害赔偿。如果双方不能够就赔偿进行协商的,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 致人轻伤构成故意伤害罪。及时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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