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买了一套二手单位房改房,二手协议已签也付了全款,可是当我去过户时,房产科的人却告知我,必须是本单位在职职工才可以过户,房东从未告知我这一情况,房产科的工作人员告知我,这一项规定口头告知过房主,但未和房主签过这样的协议。请问,我该怎么过户或是维护自己的权益?

2019-02-16 08:35:0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房改房过户需要缴纳税费如下:
    1、契税
    关于契税的税额,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会在3%~5%的税率规定范围内浮动,具体数额会按照该地区的实际情况决定。
    2、印花税
    按比例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的方法:应纳税额=计税金额×适用税率
    按定额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的方法:应纳税额=凭证数量×单位税额
    3、土地出让金
    房改房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计算公式为:当年成本价×建筑面积×1%。
    当年成本价指的是该房产实际上市出售的当年,由政府颁布的房改房成本价,房改房在上市出售并且交纳土地出让金之后,其产权性质即等同于商品房产权了;
    4、个人所得税
    房改房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与商品房相同,只是起算时间上,房改房是以该房产当初房改时,交纳房改价款的实际交付时间为起算。
    计算方式为(实际销售价格-原购买价格-合理费用)×20%”,原购买价格不是以房改时所交纳的款项为依据,而是统一为4000元/平米。
  • 单位的土地证、私人房产证的房子能过户。需要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缴纳土地出让金,办理出让性质土地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二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第四十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报有批准权的部门审批。有批准权的部门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部门按照国家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第四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 房改房是享受国家房改优惠政策的住宅,对购买人群有一定限制,只有符合购买条件的人群才能购买房改房,又被称之为已购公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房改房是享受国家房改优惠政策的住宅
  • 房子如何过户:
      
    (一)、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
      房产买卖双方经过接洽商谈,对所买卖房产的位于方位、产权情况及成交价格达到一致之后,买卖双方即要签定一份正式的房产买卖合同。
      
    (二)、接受房地产买卖管理部门的检查
      房产买卖双方向房产所在地房产买卖管理部门办理请求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的证件,检查产权,要到现场作必要的查询,并由评价人员对买卖的房产进行评价。
      
    (三)、立契过户
      房地产买卖管理部门依据产权性质和采购对象,按批阅权限申报有关负责人审阅同意后,经办人将告诉买卖双方办理立契手续。买卖双方在契约上签名盖章,双方持买卖合同和有关证件及资料到买卖管理部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卖方须提交房子权证或确权证实;身份证或别的有用身份证实;房子权共有的,别的房子其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定见。
      
    (四)、办理产权搬运过户手续
      房子买卖双方经房地产买卖所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买卖所发给的房产买卖契约,到房子所在地房地产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子产权和土地使用权搬运挂号,交换新的房产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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