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系动迁户,今年刚分到一套高层顶楼的安置房。小区内所有的房屋均有两间卫生间,除了顶楼房屋之外。顶楼只有一个卫生间的原因:顶楼上面有个阁楼,在通往阁楼的地方造了楼梯,原本楼梯的位置直线往下是整幢房屋的卫生间排水管道,因为造了楼梯所以这个位置不好造卫生间了。1、当初我选房的时候,房屋平面图上标注了两间卫生间,但没有写进合同和协议书,这算不算开发商违约?2、现在开发商同意出资为所有顶楼的动迁户造一个卫生间,位置由我们自己选,请问开发商的解决方案是否合理?3、目前绝大部分顶楼的动迁户同意了,但是若以后该卫生间出现管道漏水问题,责任主体是谁?4、我如果不同意,我还可以主张什么权利,如违约金,或退房,或其它什么的?5、如果我向法院诉讼,案由是什么,法律依据是什么?

2019-02-16 22:35:0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楼顶漏水,可以让物业公司向房管局申请大修基金。大修基金是你好在购房时给房管局交纳的,专门用于在开发商的保修期结束后,住房需要维修时,动用的基金。如果你们小区的住户在买房时根本未交纳过大修基金的话,那就根本不会申请到大修基金。
    就只能由你们自己单元的人筹集资金维修了。请看《物业管理管理条例》。
  • 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应当根据购房合同约定的逾期违约金支付,期间是否存在不可抗力,开发商承担举证责任.针对你们之间的违约金条款,双方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要求解决。
    延期交房,通常在购房合同中有明确约定此种情形的违约金计算方式。
    购房合同里,延期交房的违约金计算通常有两种,按日计算利息损失,或者直接固定违约金的数额。
  • 房屋遇到拆迁而要向开发商征收的时候,往往会与开发商签订相应的合同,维护好个人的拆迁协议。房屋拆迁协议的签订步骤:

    1、所有人(承租人)选择评估机构;

    2、公有住宅承租人需购买房改房的,在拆迁协议签订前到江东区办证中心建设(房管)窗口办理房改房买卖手续;

    3、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持上述有关证件,根据拆迁通告公布的签订拆迁协议日期,至拆迁现场办公地点签订拆迁协议;

    4、签订拆迁协议双方当事人对协议条款予以核对;

    5、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

    6、承办部门:受建设单位委托的拆迁单位。

    7、承诺时限:符合条件的当场予以办理。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应当说明原因。
  •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中约定了违约金,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时,守约方就可主张全额的违约金。  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通常会约定一种“滞纳金”,主要是针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时,违约方需支付的;另外一种是违约金,通常是指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违约方需支付给守约方的。
    但是有时由于合同文字不严谨,或者对法律一知半解,很多人混淆了这两种违约金的适用,在一方稍有违约情形时,守约方就希望能要求20%或者更高额的违约金,但其实是不能得到法律支持的。
    只有在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时,才承担此部分违约金。如果合同继续履行,一般参照“滞纳金”追究违约责任。  违约金是否不能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  在中介提供的很多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的格式条款中,中介通常将违约金约定为总房价的20%。
    很多人以为违约金最多只能约定为20%。其实纯属误读。我国的《担保法》中规定了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也许对违约金的误读从此而来。但定金和违约金并不是一回事。
    违约金多高,完全可以由房屋买卖的双方根据自己的意愿协商确定。  既然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数额,就应该按照约定执行  违约金可以由买卖双方依据自己的意愿协商确定,但如果发生纠纷,并不一定能完全按照约定的数额执行。
    因为我们国家合同法的违约责任是一种补偿,只是弥补损失,而不是惩罚性的违约金。因此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都可参照实际损失进行调整。具体说,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的30%,则认为违约金约定过高,需要适当调低;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则守约方除可主张违约金外,对于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部分,还可要求违约方赔偿,即参照实际损失调高违约金。
    比如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上家如迟延迁出户口,每逾期一天,需按日支付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五的滞纳金,当双方发生争议时,下家无法证明自己的实际损失真有那么多,法院最终将违约金调整为每日100元。
      以上为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的内容,房屋买卖双方要结合上述法律规定,依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合理的约定违约金,才能充分保障己方的利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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