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城镇房屋拆迁棚户区改造现在都2017年了为什么还用2008年的卫星地图拍下的房屋情况来算面积?城镇房屋拆迁棚户区改造现在都2017年了为什么还用2008年的卫星地图拍下的房屋情况来算面积,2009年重建的房屋比2008年的房屋面积大,多出来的房屋面积不予补偿。2015年拆迁也是按照2008年的卫星地图来算房屋面积。请问这个拆迁没有年限的么。难道到了2020年拆迁也依照2008年的卫星地图为标准??

拆迁补偿
2019-02-17 05:49:2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一般以房地产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实际面积与产权证不一致的,除违章建筑外,应以实际为准。相关批准文件未记载建筑面积的,或者虽无批准文件但在《城市规划法》实施以前已经建造用于居住的房屋,以有资质的房地产测绘机构实地丈量的建筑面积为准。
  •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 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
    第一条:为了加快我市老城区(棚户区)改造,改善居民居住环境,保障拆迁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吉林省、白城市的棚户区改造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对市区内市政府确定的老城区(棚户区)房屋进行拆迁时,给予补偿安置的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拆迁人,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
    第四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应按本规定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第五条:拆迁人在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前将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全额存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指定的专用帐户。
    待回迁安置结束后,剩余资金一次性返还给拆迁人。
    第六条:拆迁补偿安置采取货币补偿和回迁安置两种方式,由被拆迁人自愿选择。选择回迁安置的,其附属物按当年洮南市房地产评估指导价格文件规定执行补偿。
  • 棚户区改造的房子一般在五年内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但是这个并不影响双方的正常买卖,只是对于没有办理过户的房屋买卖存在风险。只要有人愿意购买即可,可以约定待办理过户条件成就时协助办理以及承担违约责任即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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