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前段时间卖房子,买家是按揭贷款的,签订合同的时候,因为听中介说房屋按揭贷款放款最快一周内就能下来。所以和买家签合同的时候约定了买家在过户的时候支付首期款,支付首期款后七天内交我就要把房交接给买家(合同并无注明按揭具体放款日期,说是以银行放款日期为准)。现在7天过去了,银行按揭的尾款还没到。现在买家说租的房子快到期了,在不断催促我按合同约定交房。我可以不给他么?合同里约定了每延迟一天交房要给万分之五违约金的。我该如何保证自己的权益?

2019-02-17 12:48:4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购房贷款需要交多少违约金?  【招商银行】  贷款不满一年提前还款,收取不低于实际还款额三个月的利息。  贷款满一年后提前还款,收取不低于实际还款额一个月的利息。  【建设银行】  贷款不满一年提前还款,收取提前还款额的百分之三。
      贷款一年到两年提前还款,收取提前还款额的百分之二。  贷款两年到三年提前还款,收取提前还款额的百分之一。  【农业银行】  贷款不满一年提前还款,按照本金乘以月利率的方式收取,月利率为贷款利率除以12个月减去还款月数。
      贷款满一年后提前还款,只要之前没有任何提前还款记录,则不收取违约金。如已采取过提前还款的,一年之后再申请者,也不收取违约金。  【工商银行】  贷款不满一年提前还款,收取提前还款金额的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贷款满一年后提前还款,则不收取任何违约金。  【中国银行】  贷款不满一年提前还款,收取最高不超过六个月利息违约金(按照提前还款日的贷款利率计算)。  贷款满一年后提前还款,则不收取违约金。
      【交通银行】  部分提前还贷规定最低不能少于每月还款额的6倍,最高不能超过每月还款额的35%,部分提前还款者可每年免费还款一次。  全部提前还款者需承担支付违约金,收取当次还款金额的1%。
    但具体还款金额还需按照合同实施。  【广发银行】  贷款不满一年提前还款,收取两个月利息作为违约金。  贷款满一年后提前还款,不收取任何违约金。  【光大银行】  贷款不满一年提前还款,收取3%~6%的利息作为违约金,具体还要按照合同规定实施。
      贷款满一年后提前还款,不收取任何违约金。
  • 开发延迟交房的违约金怎么计算,  
    一、开发延迟交房的违约金怎么计算  逾期交房违约金一般是按日计算的,开发商每逾期一日并产生一日的违约金,违约越久,违约金总数会越多。在诉讼时,开发商会援引《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以违约金过高为由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适当减少违约金数额。  按照《合同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的有关规定,出卖人延期交付使用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二、开发商延期交房要分情况处理  
    (一)正常延期交付的处理: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指由于施工迟延、相关政府手续办理迟延、市政配套迟延等导致的房屋交付逾期。这种情况下,业主完全可以选择等待,并要求开发商按合同承担延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这里提醒业主,如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能弥补你的经济损失(以房屋的正常市场租金作为参照),你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你的经济损失。  
    (二)非正常延期交付的处理:非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指由于开发商经济实力、相关政府手续违法且无法办理等,如不幸发生上述情况,建议业主立即退房,如开发商负债已经超过其资产,业主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开发商破产,以最大限度的保护业主的利益。
  •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若选用定金条款,则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加盟合同,违约了加盟费不可以拿回来。
    1.首先 特许经营是特许者将自己拥有的商标、商号、产品、专利或技术、经营模式等以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许者使用,被特许者按合同规定,在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者支付相应费用的经营方式。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特许经营合同纠纷。纠纷产生的原因是特许加盟合同提前解除后,双方对合同解除的后果不能达成一致的认识,这在当前的特许经营纠纷中是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具有代表性。以下结合本案的争议焦点,就其反映的法律问题展开探讨,以期为同类纠纷的解决提供参考。
    2.其次、特许加盟费是否应退还
    加盟费一般是在特许经营合同签订后,由加盟方一次性支付。商务部发布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将加盟费定义为“被特许人为获得特许经营权而向特许人支付的一次性费用”,虽然《办法》属于行政规章,效力层次不高,但该定义仍可作为本案审理时的一个参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