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家工厂上班上了一个多月了,因工作太辛苦,我赚不到钱,现在想辞职,老板说浙江省没有急辞工的劳动法,不给我工资,我该怎么办,现在又没钱了。非要让我辞一个月才愿意发工资,可是我做不下去了

2019-02-18 13:21:2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辞工提前30天即可离职,公司按照自离处理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4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
    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对劳动仲裁结论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单位不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员工可以在入职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而员工辞职并不需要单位同意,只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单位即可。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工资是劳动所得,老板不可以随意乱扣工资。
    如果你的工资被无故克扣,你可以和老板协商,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渠道维权。
    具体维权途径,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或是申请劳动仲裁,申请仲裁需提供相关证据,例如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关系或者工资标准、银行交易明细证明单位少发了工资等等。
  • 员工申请离职,员工只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不给辞职,员工去劳动部门投诉,当然有用。因为《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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