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买的房子房产证和土地证都在我手中,房产证已过户到我名下,但我未过户土地证,如果以后发生拆迁,土地补偿权归我吗,由于老房子土地过户太贵,我拿不出这多钱,如果规避风险

2019-02-18 19:50:1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房地产市场管理处要求房屋所有权过户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房屋测绘图纸(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
    3、房屋查档证明(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
    4、房地产评估报告
    5、房主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如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需提供结婚证)
    6、房屋买卖合同
    7、房地产过户申请表、保证书。(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
    8、买房的身份证。
    申请材料准备好后,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 ,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
    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
  • 被拆除房屋的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的记载为准。如记载与实际不符的,除违章建筑外,应以实际为准。
    1、征地公告时,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且新房已建造完毕的,对新房予以补偿,对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房不予补偿。征地公告时,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新房尚未建造完毕的,应当立即停止建房,具体补偿金额可以协商议定;
    2、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3、违章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以及征地公告后擅自进行房屋及其附属物新建、改建、扩建的部分,均不予补偿。
    4、同一拆迁范围内,既有国有土地、又有集体土地的,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拆迁房屋补偿安置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执行;被征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按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规定执行。
  • 房屋拆迁补偿是针对房屋产权也就是所有权进行的补偿。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没有自己是合法房屋所有权人的证明文件(一般是房屋所有权证),从法律意义上说也就不是拆迁当事人,要求得到房屋拆迁补偿没有法律上的支持依据。这里还要分两种情况:
    1、房产证还在别人名下,未过户给你。这种情况补偿款是支付给给房屋所有权证载明的产权人的,你可以向卖给你房子的人要求赔偿,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该房屋没有取得相应的规划、报建手续,无法办理房产证。如果是一九九零年四月一日《城市规划法》实施后,未取得规划许可证或违反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以及临时建筑使用期限届满未拆除的为违法建筑。对违法建筑是一律无偿拆除的。《城市规划法》实施之前的无证房屋如何认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充分考虑历史情况,依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处理。所以各地情况也不完全相同。如果不能认定为违法建筑,而又无产权证的话则一般是可以获得适当补偿的,但和合法产权的补偿相比要低得多,一般是参照建筑成本进行补偿。
  • 房屋买卖过程中,拆迁房的房产证涉及情况比较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拆迁安置房的房产证与商品房的房产证有不同吗?房产性质都是一样的,属于私有财产。但是安置房上面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地,而商品房是出让地。
    以后交易的不同点:如果安置房有拆迁协议的话,马上交易都不会收取营业税。但是有一个土地出让金。商品房就要等到5年以后才可以免营业税,没有土地出让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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