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拆迁房,现在分了新房,房子是我父亲出钱盖的,但房本上写的我爷爷的名字,爷爷奶奶已经过世,现在姑姑们要分现在的房屋,这个会如何分割。

2019-02-18 22:41:5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已转让出售的房屋未过户,现在国家征地拆迁。拆迁款项一般属于房产所有权人所有,自己作为购买者,可以主张所有权人把补偿款给自己。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 我国《继承法》中所罗列遗产范围中有房屋。所谓的房屋继承指的是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它的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法定继承人。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子具有了合法产权才能够被继承。
    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 离婚时贷款房屋怎么分割一直是离婚房产分割争议的焦点之一。那么,离婚时如何处理贷款房屋呢?贷款买房离婚时房产分割最常见的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婚后贷款购房,已领房产证,离婚时贷款房屋怎么分割  婚后贷款购买的房产如无特殊约定应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平均分割。需要说明的是:婚后贷款购房,无论是个人支付房款还是夫妻双方共同支付房款,也无论是一方偿还贷款,还是双方共同偿还贷款,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离婚时贷款房屋怎么分割时没有什么争议的。如果离婚时贷款已经还完,双方按市场价值平均分割即可,房屋市场价以专业房地产评估公司的评估值为依据。如果离婚时贷款尚未还清,双方应当平均分割房屋净值,房屋净价值为离婚时房屋市场价(专业房地产评估公司的评估值为依据)减去未还款本金(不含利息)。  
    二、婚前一方贷款购房,离婚时已领房产证,离婚时贷款房屋如何分割  这种情况下,婚后还款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进行分割。需要说明的是:婚后无论是一方偿还贷款,还是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不影响房屋共同财产的形成。离婚贷款房屋如何分割,具体操作时在分割时不对房产全值均分,需要用房价减去婚前一方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首付款和部分贷款),再减去在银行的贷款,剩余部分由夫妻双方平均分割。如果房屋价值随时间的流逝增值或贬值,应当按照一定的系数修正房产分割的数值。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时首先要确定房产的归属,在司法实践中,房屋产权并不一定当然的归购买房产一方所有,人民法院将根据双方的实际需要和具体情况依法确定房产的归属,获得房产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婚前或婚后贷款购房,离婚时尚未领取房产证。  人民法院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情况下,不就房屋产权归属进行审理,也不作出判决,只对房屋使用权作判决。等到今后领取房产证后,任一方可以另行起诉来确定房屋归属。  
    四、离婚时贷款房屋怎么分割  离婚时贷款房屋怎么分割,如何处理具体方法分割如下:  
    1、如果一方要房,另一方不要房,得房者可给另一方一半补偿。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市场价通常以房地产专业评估公司的评估价值作为依据。  
    2、如果夫妻双方都要房,可采取竞价方式获得产权,以出价高者获得房屋。竞价方式在理论上是公平的,但实际上对弱势的一方并不公平,也容易造成新的社会问题,所以在有些情况不适用竞价方式。如女方带着哺乳期的孩子,并且没有其他住房生活困难等情况,如果男方采用竞价方式获得住房,将使女方陷入巨大的困难甚至难以生存。在这种情况下可由人民法院判决确定住房归属,得房者给对方一半补偿,计算依据通常以房地产专业评估公司的评估价值作为依据。  
    3、双方都不要房,可拍卖房屋,所得价款平均分割。
  • 通常情况中,拆迁房屋的,能够拿到补偿款的,一般是只有屋主。但是,实际中,根据不同的房屋的情况,在公共租赁房屋拆迁获得拆迁补偿款后,下面几种人就有权要求分割补偿款:

      
    1、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住处的常住户口,已经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并且已经没有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

      
    2、具有住处的常住户口,到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的,即使说居住还没到一年,也视为同住人。但他在该处取得拆迁补偿款后,一般是没有权利再主张其他公租房拆迁补偿款的份额。

      
    3、无住处的常住户口,到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了满五年的,就有权分割。

      
    4、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因家庭矛盾、居住困难等原因在外借房居住,他处也还没有取得福利性房屋的。

      
    5、房屋拆迁时,因在服兵役、读大学、服刑等原因,户籍被迁出被拆公有住房的,且在本市他处也没有福利性房屋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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