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企业贷款400百万,我作为自然人担保,贷款到期,企业不还,法院老是找我,而不拍卖企业固定资产,我该怎么办

资产拍卖
2019-02-19 14:03:1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我国《担保法》的相关规定,物的担保应当先于保证人的担保执行,也就是说保证人的担保应当在扣除物的抵押部分价值后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担保人承担了保证责任后,可以向被担保人就担保金额进行追偿。
    同时可以要求乙方偿还所欠的5万元债务。
  • 企业可以根据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及可由人民法院执行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等文书,做资产处理和税前扣除折旧及摊销。
    一、对拍卖行受托拍卖增值税应税货物,向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应当按照4%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拍卖货物属免税货物范围的,经拍卖行所在地县级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免征增值税。
    二、对拍卖行向委托方收取的手续费征收营业税。

  • 1、法院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后拍卖优先于变卖。《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条 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进行变价处理时,应当首先采取拍卖的方式,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2、拍卖必须通过有资质的机构进行,并且有评估价。
    3、拍卖要先期公告。拍卖动产的,应当在拍卖七日前公告;拍卖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的,应当在拍卖十五日前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二十三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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