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人赡养纠纷?老人赡养纠纷?老人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在2009年在工地上意外死亡,获赔270000元,大儿子有两个儿子年龄分别为34.31岁,当老人的大儿子的两个儿子拿到死亡赔偿后,拒绝给老人,还说老人一分钱也没有,请问这样做对吗?如今老人已经九旬了,另一个老人也快九旬了,已无劳动能力,而且在1999年的时候以分家,一个老人归大儿子赡养,老人的户口在大儿子家的户口本上,另一个老人归老二赡养,如今大儿子的媳妇和两个孙子拒绝赡养老人(两个孙子有足够的劳动力,大儿子的媳妇也有足够的劳动力,且未改嫁,其中有一个孙子以成家)请问他们是否要有赡养老人的责任?请尽快给我回答,谢谢,如果他们不赡养是否要给老人的大儿子的死亡赔偿属于老人的那一份要归还出来

2019-02-20 12:04:4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儿子不赡养老人,只能以老人的名义起诉儿子。诉讼主体的原告方应是需要赡养的老人,老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   我国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这里所指的“子女”包括亲生子女和养子女以及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都是亲生子女,子女无法选择亲生父母,他们在法律地位上是相同的,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同时也必须履行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这种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法律规定必须履行的,子女不能以自己对父母的亲疏好恶等看法来选择是否赡养父母。
  •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该条规定明确了子女应当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另一方面也明确父母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两个条件,一个是年老体弱、无劳动能力,另一个是生活困难。
    不符合上述两个条件之一的父母,无权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