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欠了小额贷款公司的钱,现在没有能力偿还,贷款公司起诉了的话会有什么后果?如果我跑了又有什么后果?名下无财产

2019-02-21 09:49:4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向银行贷款不按时还款的,情节严重的,银行可能会对其起诉。  起诉后判审的结果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不会坐牢。除非是情节特别严重,性质特别恶劣的。严重的会以诈骗处理。  建议,如果发现自己实在无力还款了,向银行联系。
    主动说明自己的情况,并协商解决,银行也不是不讲道理的地方,你实在有困难的,遇上了重大变故,银行不是外面的贷款公司,会协商解决的。
  • 如果借了一笔小额贷款,在规定期限内没有还上,那么平台会附加一份逾期费用或者是违约金。这样在后面还款的时候不仅需要还上前面的本金利息,还要加上违约金,无疑让还款压力更大,得不偿失。
    虽然小额贷一般借款较少,但如果金额较大的话,可能会被借贷公司起诉,然后可能查封你的资产,这样你的资金被冻结,对你生活造成的影响可想而知。
  • 贷款人:是指在借贷活动中运用信贷资金或自有资金,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人或金融机构,一般指商业银行、央行。

    借款人:是指在信贷活动中以自身的信用或财产作保证,或者以第三者作为担保,而从贷款人处借得货币资金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

    银行与企业签订《借款合同》,约定贷款人和借款人之间的权利义务。

    严格地说借款人是借进资金,贷款人是借岀资金,是放款人。总之两者是一种对等关系。

    一般都叫借贷双方,这样看,借款人和贷款人应该是相反的意思。
  •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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