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2月24号进了电子厂,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内提出辞职不批,上班期间曾在车间里晕倒一次,不赔偿,我可以去劳动局投诉或者告他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2-21 15:09:2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关于试用期辞职。按照劳动法,您在试用期内可随时辞职并且即时生效,无需等待30天也不必取得单位同意。
    二、关于见习期法律依据。主要是指我国原来人事制度下的散见于劳动、人事部门的一些文件规定,例如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劳动用工管理 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 (劳办发〔1996〕5号)第四条:“关于见习期与试用期。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新分配到用人单位工作的,仍 应按原规定执行为期一年的见习期制度,见习期内可以约定不超过半年的试用期。 ”
  • 试用期期间,劳动者辞职,需试用期提前3天上面通知用人单位,3天后既可自离。公司要给你办理离职手续,结算工资。如果不予办理或拖欠工资,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 1、工伤赔偿同员工有没过试用期没有关系,只要等级相同,补偿金额是一样的;
    2、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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