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家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该公司持有公司10%的股份。后来我详细阅读了一家股份公司的章程,发现章程只规定每年3月6日召开股东大会。我想一年只有一次。公司发生其他重大变化时,股东大会能否重新召开,本章程没有另行规定。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企业法律顾问
2021-10-12 23:4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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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人数不足5人或不足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l/3时;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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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有权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也说是说可以直接以监事的身份向执行董事提出,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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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制定公司章程或者修改章程,必须经法定程序进行,因为较为专业复杂,建议必要时直接找专业律师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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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