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爸爸是我爷爷奶奶最小的孩子,现在我咨询您的原因也是有关于一个房子的归属问题,我爸妈结婚的时候是1995年,农村人在结婚前都讲究这钱那钱的,所以女方未进门前有一种钱叫扎根钱,我爸没结婚的时候去家里的远亲家借了钱去做煤炭生意,那个时候应该是1000多块钱,后来要去我外婆家付女方的扎根礼金的时候,我爸那个时候就是一分钱没带去,是拿扎根的钱买了房子,一切事情都是因为这个房子,这个房子隔壁家就是我三伯家的房子,这个房子的原房主说如果我家不买就要把房子拆掉,后来考虑到三伯家的房子和他家的房子连在一起,怕他家真拆,就买了,说起这个瓦房,听大人说好像是以前闹鬼,所以买来以后,我爷爷奶奶就把他们原先住的房子给

2019-02-21 20:51:5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按照最高院对婚姻法的司法解释,定亲的礼金发生纠纷的,如没有结婚或结婚时间不长后离婚支付礼金一方导致生活困难的,可以请求对方适当返还。如你们没有结婚而解除婚约的,完全可以要求对方返还。
    但首先要有证据证明对方确实已经收到礼金。
  •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你好!彩礼是给女方父母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实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收到的礼金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 私房如果确实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也没有第二顺序继承人,原主人也没有留下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或虽有遗嘱或遗赠协议但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不接受的:遗产应当收归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n一般的,私人房产在原主人去世后,如果有遗嘱或遗赠协议的,应当按遗嘱或协议处理,没有遗嘱或遗赠协议的,应走法定继承,由第一顺序继承人(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共同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死者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以上继承人都没有,应收归集体或国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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