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生病住院,请假请了有四十天了,还没有出院,厂里让我去办离职,说我刚入职几个月。医疗期已经到了,非要我去办离职手续!还说如果我不去的话就算是自离!理由是我没有请假。?? 可是我已经把请假用的资料给厂里了,是厂里领导不批!!!管理部没有我的请假条!说我属于旷工!我应该咋办? 我们是签了合同的!

2019-02-22 00:23:0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劳动者旷工属于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有权给予辞退处理。(相关: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因旷工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并可以从其工资中扣留。
    (相关: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如果劳动者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违反规章制度并要求赔偿损失扣留工资的,负有举证责任,不能举证,应支付劳动者应得工资!
  • 员工旷工,是需要根据单位的规定执行,满足被辞退的条件之后,单位辞退员工时终止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员工不需要赔偿,但是单位可以以此扣除员工部分奖励性待遇作为处罚,员工的工资依然需要发放。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签了劳动合同自离,如果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辞而别),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n  
    一、如果劳动者的自离给用人单位造成了一定的损失,用人单位可以从劳动者的工资中扣除一部分工资作为一定的赔偿。n  
    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n
  • 离职手续办理流程:  
    (1)、离职员工将离职手续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主管以上岗位需经总经理签字。  
    (2)、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助理向离职员工收回工作证,员工手册,工作服,办公用品,确认上交无误后由助理签字确认.  
    (3)、由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项,出差报销),如有拖欠当场清还,无拖欠则由财务部在离职手续表上签字确认。  
    (4)、离职员工在得到离职手续表上所有需要的签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5)、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凭备案审核意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同时封存离职员工的公积金。如离职员工需要转移公积金则由人事行政部根据其所提供的新账户进行转移,如需取出则由员工自行办理。  
    (6)、人事行政部在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  
    (7)、人事行政部将离职员工的档案重新归档,同时结清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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