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司法部2002年7月5日发布的《司法鉴定文书示范文本》(试行)和2001年8月31日发布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在2008年之前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司法鉴定机构在办理业务的时候没有依照上述两份文件规定办理是否违法。谢谢

消费者维权
2018-06-16 05:28:3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司法鉴定人指具备《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经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取得《司法鉴定人执业证》,按照登记的司法鉴定执业类别,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司法鉴定人有违反《司法鉴定人管理办法》规定情形的,由执业证书颁发机关给予警告,同时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的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人民币3万元。  对司法鉴定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第
    (三)、
    (四)、
    (五)、
    (七)项规定的行政处罚的,由执业证书颁发机关根据法律、法规及规章实施。  司法鉴定人违法执业或因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的司法鉴定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司法鉴定机构赔偿后,可以向有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的司法鉴定人追偿。  未取得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和执业证书的人员,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司法鉴定活动的,由鉴定活动所在地县(市、区)司法行政机关责令其停止非法执业;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人民币3万元。  司法鉴定人在鉴定活动中有犯罪行为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司法鉴定机构是指在诉讼活动中接受委托人鉴定委托,遵循法律规定的方式、方法、步骤以及相关的规则和标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机构。或者说,司法鉴定机构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接受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活动的专门单位。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本机构中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其他组织或机构申请设立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场所和章程;  
    (二)有与所开展的司法鉴定业务相适应的仪器设备;  
    (三)有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的注册资产;  
    (四)有6名以上取得司法鉴定人资格或符合相应条件的人员,其中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不少于3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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