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妈妈嫁到了上海快十年了,今年十月份户口过可以落户到上海,两年前我叔叔家拆迁分了四套房子,当时因为我叔叔滥于赌博欠下了很多赌债,都是由我妈妈个人还的,婚姻已经没办法继续,于是我叔叔的妈妈为了挽留这段婚姻,写了心愿书,但是没有公证,房产分配,其中有一套是我妈妈的,我叔叔只有居住权,其余三套归我叔叔的儿子和老太太所有,请问像这种情况,房子下来之后,我妈妈可以在那套房子上写上自己的名字吗?包括房产不动产权。

2019-02-22 16:42:2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没有房产证,意味着你不是法律上的产权人,只是居住人。因此,在征用或拆迁时,赔偿数额会比较少。
    最好的办法是,了解一下为何没有产权证,如果是土地出让金没有缴齐的话,开发商负有补缴的义务。
    如果是集体土地上建的商品房,那就有较大的法律瑕疵了,估计不大可能能拿到房产证。
  • 个人产权和集体产权,也就是房产的所有人有区别,一个是公民个体,一个是企事业单位。他们拥有的权利是一样的。商品房都是个人产权,也就是私产。私产和个人产权是同一个意思,表明公民个人对房产拥有所有权利及义务。
    以前大多数的人住的,都是单位的房,,这种房被称为使用权房,指住户只拥有房产的使用权,也就是居住权,没有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收益权和处置权。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收益权和处置权都归单位所有。
    经过房屋改革以后,单位将房产卖给住户,变成住户个人的私产,也就成了个人产权。
  • 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要到房地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申办。那么,房屋产权继承公证要哪些手续,  房屋产权继承公证要哪些手续,具体操作手续如下:  
    1、申请登记  房屋继承时,进行房产的分割和产权转移应根据房屋分割的情况在分割后三十日内向房屋主管行政机关提出登记申请,并同时向登记机关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书,房屋权属证明书,公证书,遗产分割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原房屋所有权证,原土地使用权证,遗嘱、遗嘱证明,有弃权者还需交同一顺序放弃继承权的弃权证明。手续完备者,登记机关即进行受理。  
    2、权属审核  登记机关对受理的申请进行权属审核。审核主要是核对产权档案,审查申请人提交的各种证明材料和证件。  
    3、公告  对申请人提交的遗产分割方案及相关的资料及证件进行公告,征询异议,核实证据,以防差错。如无异议,则进行核准登记。  
    4、核准登记,颁发房屋权属证书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登记机关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应当作出准予登记、暂缓登记、不予登记的决定,并书面通知权利人(申请人)。”。若经登记机关审核,继承房屋的产权来源清楚,证件齐全,手续完备,公告又无异议,登记机关则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于受理登记后的两个月内核准登记,并颁发房屋权属证书,同时收回原房屋产权证。
  • 一般情况下,没有户口不影响拆迁权益的取得。通常以房产证为准对房屋进行拆迁补偿。房产证(PremisesPermit)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
    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各地必须使用建设部统一制作的房屋权属证书,其他部门和单位制作的类似证书均无效,不受国家法律保护。
    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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