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老公欠别人钱,写了一张如果逾期不还就拿我单位分的宿舍抵债的欠条,我的单位已于2000年破产,宿舍没有房产证,后来人家2010年到法院起诉,法院开庭,我们夫妻均为到场,法院把我的宿舍贴了封条。后来我一直也没去过,现在六七年过去了,我想问问,法院贴的封条是查封吗?现在那房子法律上来说和我还有关系吗?

2019-02-22 18:50:2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破产法》规定:第十九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第二十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
    所说情形如属破产清算,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
  • 您好,你可申请执行法院对该商人房屋进行查封,然后按拍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1条“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后,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进行拍卖、变卖或者采取其他执行措施。
    ”至于范文,您可以网上查财产保全范文,最好有律师代为书写.
  • 您好,可以追回,保存好欠条。如果对方存在转移财产行为,您可及时申请法院财产保全,就对方的财产进行冻结。是否已经办理离婚?我需要知道一些具体情况及案件的关键信息,为您提供免费的法律指导,由于法律案件涉及个人隐私不易在网上公开,建议您来电免费咨询详细说明情况,这边会根据情况帮助您妥善处理,避免您造成更大的损失。
    看到您的问题时间较晚,没有及时回复您的咨询,敬请谅解。
  • 你好,对方欠钱不还你可以去法院起诉,注意收集相关的证据,比如借条、欠条、转账记录、在场人证等等,法院要收取诉讼费的。如果判决对方败诉的话,该诉讼费应该由败诉方来承担。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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