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有了单位,如何领取生育保险?是否自己要续交保险到时候才能领取生育保险?个个所交的生育险和单位所交纳的生育险,两者之间有什么区别,报销金额都一样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18-07-25 15:22: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社会保险续交流程:必须原公司办理了社保缴费终止手续,你才可以个人继续缴纳社保费。
    注意,公司应在员工辞职30日内,到社保中心办理终止该员工缴费的相关手续,否则公司有继续缴纳保费的义务。
    现在,你可以先社保中心(电话12333,或直接去管理中心),咨询一下你的社保状况,如果超过30日了,还没有原单位终止缴费关系,你还是到原单位沟通一下,拖下去对双方都没有什么好处。
    原单位终止缴费手续后,户口在当地的,到户口所在街道办理(挂人才中心的,到其职介所办理),以自由职业者身份个人独立缴费。或者到新单位后,由新单位继续缴费即是了。
  • 员工在生育前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没有缴纳生育保险金,那么员工是无法享受生育保险金的。但是在部分地区规定只要员工在生育前缴纳生育保险满一年以上即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根据不同地方规定进行执行。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 符合规定条件的职工,可以持规定的材料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有关山东生育险报销流程的内容   山东生育险报销流程是怎样?   
    一、符合《山东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条、第十五条规定条件的职工,持下列材料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一)本人身份证、结婚证、医疗费用原始凭据;   
    (二)正常生育的,提交《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者《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或者死亡医学证明;   
    (三)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提交相关医学证明;   
    (四)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的,提交其配偶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的证明。   委托代领的,应当提交申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一)对材料不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全部材料。   
    (二)对材料齐全,属于经办机构职责范围的,应当予以受理,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将审核结果通知申请人,对符合条件的,一次性核发其生育保险待遇;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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