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如果赠与的房产未拿到不动产证,只有购房合同,可以办理赠与手续吗?

2019-02-23 13:35:2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房屋赠与的条件  
    1、房屋赠与关系的主体资格需适合  作为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的赠与人需依法成立,国家机关需根据有关法律设立,企业应当经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社会团体需经民政部门的审核批准;作为自然人的赠与人须具备完全的行为能力,但对于受赠人可以是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行为能力人。  
    2、赠与人对房屋应当具有所有权  房屋赠与决定了房屋的权属,是房屋所有权人行使处分权的重要表现,仅对房屋享有占有权、使用权的当事人,如房屋的承租人、借住人,或者不具有房屋所有权的其他当事人,如代管人等都不能赠与房屋。不具有所有权的当事人行使房屋赠与权的,至少应当对房屋享有处分权,如国有单位,对其房屋不具有所有权只具有经营管理权,国有单位对其房屋享有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权。  
    3、不得赠与的房屋  对禁止赠与的房屋,法律作了下列规定:  
    (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赠与,赠与人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未支付出让金和未取得土地使用证的,不得赠与。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利的房屋。  
    (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房屋。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或者根据社会公共利益而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房屋不得赠与。  
    (4)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的共有房屋。  
    (5)权属有争议的房屋。  
    (6)房屋已经被设定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房屋设定抵押后,房屋所有权人不得随意处分房屋。如果征得抵押权人同意,房屋所有权人才可以赠与房屋。  
    (7)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当事人应当依法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手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书,未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禁止转让。
  • 买房子的时候开发商会告诉你房子的面积是多少,而且在合同上也会具体标注,但实际住下去感觉房子没有那么大,这个时候你就可以自己请人来测量了,如果实际面积的误差超过百分之三,那么就可以索求赔偿了,关于具体赔偿多少,我们完全可以根据房价每平方米多少钱来索取,说不定是一笔不少的数目呢?大家一定要多加注意这一点,只要与合同上的面积差太多,就马上要求赔偿吧。
  • 房产赠与合同公证需要注意哪些,  
    (一)赠与是无偿的法律行为,法律后果不同于有偿的转让行为;  
    (二)赠与后变更产权登记的税费与继承后变更的标准不同,办理前应向房管局、地税局等有关部门充分咨询;  
    (三)一般的赠与行为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除外,也就是说经过公证的赠与行为一般不能撤销。《合同法》第192条规定了受赠人可以进行撤销的几种情况: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 办理赠与公证,再办理房屋过户。办理赠与合同公证需要的证明材料:
    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户口簿;
    2、赠与人的精神健康证明。根据个案情况需要由医院的精神科或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机构出具。如北京安定医院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科、北京大学第六医院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中心、北京回龙观医院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科等;
    3、财产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存单,股权证明等);
    4、财产来源证明(如购买合同、购买款的发票、继承/赠与公证书、财产判决书、调解书等);
    5、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离婚证、未婚/未再婚证明、配偶死亡证明等);
    6、受赠人的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簿);
    7、赠与合同草稿(同时携带电子稿);
    8、根据个案情况,公证员审理后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根据《物权法》《合同法》规定,赠与合同公证后,还要办理房产的过户登记手续,房产才发生物权转移。所以办理完赠与合同公证后,一定要及时办理房屋的过户登记手续,否则,一旦赠与人或受赠人之一去世或反悔,不能同时去办理房产变更登记手续,可能会导致登记过户不能等后果,甚至会引发新的纠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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