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法律代理人委托书是要自己写的,还是开庭时法院给原告或者被告签字的

2019-02-23 14:23: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委托是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置委托人委托的事务的民事法律关系。
      代理则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的行为。
    两者的区别在于:
      
    1、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等三种类型;而委托合同是由双方当事人基于相互信任的基础而约定的合同关系,与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毫无关系可言。
      
    2、代理只适用本人与代理关系的第三人的关系,即代理属于对外关系,否则,不成其为代理;而委托合同只适用于委托与受委托的对内关系。
      
    3、代理关系的成立,被代理人授予代理人代理权属于单方的法律行为,而委托属于双方法律关系,即首先应有受委托人的承诺,若受委托人不作承诺,委托人就不可能委托其处理委托事务,其委托合同则不能成立。
  • 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取决于委托人的授权。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59条第2款规定,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也就是说,诉讼代理人要实施上述几项代理行为,必须由委托人在授权委托书中特别写明。未特别写明的,只能视为一般授权,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实施这些诉讼行为。
  • 交通事故授权委托书
    本人XXX 事故车 XX牌 厢式货车 牌照号XXXXXX 一直没过户 折价委托XXX 使用 于2010年4月X日出事故,现本人委托被告人XXX 出具相关证明委托书。,特此声明如下:
    第一 事故车一直由XXX驾驶使用 本人未曾在事故当日驾驶,出险
    第二 本人只承担未过户之责任 其他追索权利由法院和原告酌情根据事故实际造成人追索赔偿。
    第三 有未尽事宜可联系保险公司和事故责任人XXX全权处理。 委托人 XXX
    年 月 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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