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二手房交易时,在房管局办理的资金托管,全额付款,过户也正常过户了,但是过户后发现该房产被原房主抵押给借贷公司,借款还没有还完,借贷公司找到购房人,需要怎么解决?

2019-02-23 14:39:3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公司房产过户给个人税费如下:
    1、营业税按营业额的5%; 营业额*税率=营业税
    2、城建税按营业税的7%(市)、5%(县城、建制镇)、1%(农村); 营业税*税率=城建税
    3、教育费附加按营业税的3%; 营业税*税率=教育费附加
    4、印花税按销售额5/万;销售额(合同金额)*3/万=印花税
    5、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额*速算扣除数
    6、 企业所得税。
  •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反铲抵押女可以由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决定。
    第十六条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公司抵押房产可以为公司本身、其他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担保。
  • 买房子没有办理过户,住房产权还是房产证登记人合法所有,权益受法律保护,
    但是买家可以凭买卖合同,付款凭据,主张要求对方履行合同,过户住房,或可以要求终结合同,退赔购房款,支付违约金
    物权法》:
    第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 根据 《物权法》 第191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也就是说即使买卖被抵押的房屋合同认定有效,但只要抵押权未解除,房屋就不能办理过户手续。
    被抵押的房屋可以购买,但是前提要能够正常解抵押,如果买方用自己的首付款帮卖方解抵押存在一定的风险,因此还要谨慎购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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