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请问试用期内辞职需要什么手续?提前几天?是否要承担什么责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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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法》第19条第一款:劳动
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法》第19条第2款: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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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辞职需要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尽管试用期离职无需理由、不限形式,只要提前3天告诉单位就可以了,但最好还是做好工作移交,得到领导认可后离职比较妥当。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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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手续要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不同企业大致相同,相关的细节可能存在一定出入,大致内容如下:
1.向人事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离职申请表》,又相关领导签字;
2.核对考勤,包括离职当月以及上月以确定未结算的工资;
3.领取人事部门的离职档案,包括离职证明、社保缴纳凭证、公积金金龙卡和就业失业登记证;
注意:按照《合同法》,员工申请离职需要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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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