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要是别人欠钱不还,把他告到法院,赢了,可以向法院申请被告人承担诉讼费,律师费,和误工费吗?

2019-02-25 09:48: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首先,要取证,要证明这个借款事实,可以给他打电话录音,或者找证人。还有如果不是通过现金支付的话,就把支付凭证打印出来。
    然后,就是到立案庭立案,要到对方户口所在地法院立案,需要交起诉状和证件清单和材料,全部材料都是法院一份被告一份,当然自己也要有一份。
    如果你有对方身份证那就提供给法院,如果没有就到立案庭开一张补充材料通知书。到指定的地方(一般是公安局或者特种证件制作中心)去查人口信息,然后回到立案庭交齐材料就能立案了。
    立案后给你一份诉讼费缴款单,你要到银行柜台去交。银行开的回执要保存好。然后,打电话给书记员告诉交了,然后就等开庭。
  • 当事人遇到欠钱不还时可以考虑请求支付令或者起诉两种方法。
      
    一、支付令
      
    (一)什么是支付令
      支付令是督促程序。督促程序是指对于以给付一定金钱或有价证券为内容的债务,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布支付令;如果债务人在法定期间内没有提出异议,债权人可以支付令为根据,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强制执行的简易程序。
    二、通过诉讼追讨欠款的办法。
  •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74条规定:行政诉讼费用原则上由败诉方承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对诉讼费用的承担作了具体规定。  关于诉讼费用承担的具体规定主要有:  
    (1)人民法院的第二审判决一并撤销一审判决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
    一、二审诉讼费用均应由被诉行政机关承担。  
    (2)人民法院判决部分维持或部分撤销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诉讼费用由原、被告双方按责任大小分担。  
    (3)在诉讼过程中,被告改变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减半收取;其他诉讼费用按实际支出收取。如果原告不撤诉或者人民法院不准许撤诉的,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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