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晚上十一点开车撞死人肇事逃逸,第二天八点就被诱骗去投案,赔偿费也全都出了,死者家属也写了谅解书,案件已经移交到检察院,请问多久才会移交法院呢,法院又怎么判处呢?

2019-02-27 13:08:3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车祸赔偿计算概述

    1、误工费=误工月收入×误工时间

    2、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3、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4、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5、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6、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7、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8、此外,还有交通费、住宿费、直接财产损失费、车辆停运损失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 哪些情形不是交通肇事逃逸?
    1、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报案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为及时抢救事故伤者,标明车辆和伤者位置后驾车驶离现场并及时报案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将伤者送医院后,确因筹措伤者医疗费用需暂时离开医院,经伤者或伤者家属同意,留下本人真实信息,并在商定时间内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受伤需到医院救治等原因离开现场,未能及时报案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驶离现场,有证明其不知道或不能发现事故发生的。
  • 谅解书是被告人取得被害人一方谅解的文书,通常由双方自行协商,由被害人一方出具。刑事谅解书,一般指刑事案件的受害人与嫌疑人或其家属之间,就刑事案件的结果达成和解,而由被害人一方所出具的法律性质的书面文件。
    谅解书一般在提起公诉至法庭质证环节完成,其在刑法上有着酌定减轻、从轻的效力。刑事谅解书本身并无固定格式,出具谅解书的目的是减轻犯罪嫌疑人处罚,有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所以谅解书是受害人向犯罪人员的家属开具的。
    谅解书前提造成受害人伤害,应当写明赔偿已达成协议,并且实际赔偿结束,如果没有致受害人伤害则无需要表述,但谅解书的重点要表达清楚受害者已经谅解,同时受害人请求免予追究、或者从轻追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
  • 谅解只是酌定的量刑情节,不是法定的减轻处罚的情节。不能从法律上减轻处罚,不能排除适用法定最低刑。出据谅解书了,只是对方受害人本人、或亲属对事件处理的认可和对侵害人给予宽容的意思表示。
    在量刑时只能作为参考,不能因量解书作为量刑事的依据。在受害方谅解不予追究了,并不能代表法律不追究。如果罪大恶极或情节残忍、残酷的话同样量以高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