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发微博公开他人身份证号码,言语偏激诋毁他人名誉,是否属于侵犯他人。

2019-02-27 13:39:2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网络名誉侵权应该如何处理?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维权,首先可以双方进行自行协商解决,其次可以由第三方进行调解(例如人民调解委员会),第三可以向法院依法起诉。遇到侵犯名誉权的行为要采用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 您好!《宪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因此你侵犯了对方的隐私权,如果对方已经起诉你你要积极应诉,消除影响。
  • 你好。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构成诽谤罪。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建议搜集证据报警处理,并尽快委托律师进行办理。
    如需详细咨询,欢迎及时来电咨询律师或来事务所当面咨询。
  • 涉嫌侮辱诽谤罪。 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民通意见》第140条规定,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捏造事实公然筹划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以书面、口头等行使诋毁、诽谤法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法人名誉权的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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