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有一套父母拆迁安置房,总价值158万,回迁需补房款30万?我家有一套父母拆迁安置房,总价值158万,回迁需补房款30万,由我老公补交,请问?如登记在我老公名下,离婚时房屋所属权怎么划分?谢谢!

2019-02-27 13:45: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的分割有两种方式,第一,协商处理,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个人财产的所有,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处分,法律是不干涉的。
    第二,法院依法判决,判决的原则是共同财产共同所有,一人一半,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一般离婚时,夫妻财产都是平分,如果一方要房子,另一方就补钱。在离婚时,孩子是不能分得财产的,但是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权要求多分,并且不抚养孩子的一方应支付相应的抚养费,至孩子成年。
  • 我国《继承法》中所罗列遗产范围中有房屋。所谓的房屋继承指的是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它的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法定继承人。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子具有了合法产权才能够被继承。
    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 应当按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时间计算。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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