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比如公司股权变更后,希望员工转岗降薪,员工不愿意,公司说让离职,请问这种情况可以赔偿吗?

股权
2019-02-27 14:58: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单位要调岗降薪,可以找出若干理由来(比如说你业绩不好),员工无法左右,因为你们没有合同约束他。但是不签订合同,除去第一个月可以要求双倍工资。注意收集你们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证据吧。 另外,如果你想解除合同但又想要求补偿金的,那么注意收集这方面的证据: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7、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8、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9、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 1、调整工作岗位的,应当经过劳动者和单位协商解决的,不应当由单位一方决定的;如果无法协商的,则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补偿金的,数额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满一年支付1个月的补偿的;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
    2、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本律师
  • 不可以马上离职,应该完成交接,按正常离职流程离职,经济补偿金计算如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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