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为别人用房产证做担保。现在债权人跑了。银行向法院起诉,现在法院判决要我这个月二十六号搬出去。拍买我的房产。我该怎么办?

2019-02-28 04:54:3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必须向法院起诉。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所以行使撤销权必须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 1、先要明确担保人是何种类型担保。如果是保证人则分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如果是提供抵押物担保,则只以抵押物价值为限承担责任。
    2、债务人破产进行破产清算,债权人应向法院申报债权。根据《担保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3、债务人清算无法还清的债务,由保证人负责清偿。《担保法》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4、《担保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5、担保人被起诉后,只要在执行阶段不存在故意逃避债务的履行的情况,是不会被判刑的。如果拒不履行判决则可能被追究刑责,但这种情况还是相当少的,一般会先强制冻结处置担保人财产。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89条、按照法律规定或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可以通过下列方式,保证债务的履行:
    1)、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11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于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了支付利息的,不得违背国家关于贷款利率的限制规定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若干具体意见》
    6条、民间借贷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是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包括利率本数),否则超出部分不予保护。
    综上所述,你作为债务人的担保人,你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能够履行债务,现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按照约定只能由你履行债务或承担连带责任。
    在你履行债务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但,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对于民间借贷的利息问题,上述司法解释已经做了明确规定,
    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但是这个是最高法的原则,如果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规定的为4倍以下,例如3倍,那就对你更有利。
    所以,你该怎么办你就按照上述回答予以处理吧!
    积极应诉,同时履行了债务之后,积极查找债务人下落以及其财产相关线索
    如果能查找到债务人的财产,就申请财产保全,随后向债务人追偿。
    如果该笔债务应认定为债务人的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其配偶亦有法定的偿还义务
  • 是对银行贷款的行为,有工作有社保,是否需要他人进行担保,当事人可以自行与银行协商确定。  另外,如果银行要求需要担保人的,当事人可以根据担保法第七条规定寻找担保人进行担保。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七条 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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