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前丈夫首付买房,婚后共同还贷,是商业贷款,还款两年后当地政策可以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在办理这个手续时,提前还清房贷加上了我的名字,然后又共同还公积金贷款,现在要离婚,如何分割?

2019-02-28 06:56:4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在离婚之前结婚之后产生的房贷,属于共同债务,《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如果是在结婚之前产生的房贷,属于个人债务,离婚后应个人偿还,但是,虽然是在结婚之前产生的,但双方在结婚后达成协议,该贷款系共同债务的,离婚后按照《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偿还。
  • 离婚后的财产分割,依法要在均分的基础上体现照顾女方的原则。孩子的抚养问题,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重点考虑跟哪一方在一起更有利于孩子的生活、教育及成长)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商业贷款满足一定条件后是可以转为公积金贷款的。申请“商贷转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应同时符合下列7个条件: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1、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2、借款人必须是原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需为买受人);
    3、原商业性购房贷款未结清且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
    4、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一年(含)以上、信用记录良好且无逾期贷款余额;
    5、所购房产已取得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且为钢混结构;
    6、所购房产可以设定抵押权的商业贷款可以转公积金贷款;
    7、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注意事项
    1、没有不良还款记录;
    2、应征得原贷款银行的同意;
    3、转公积金贷款涉及的房屋所有权证应已办出,并能办理抵押手续;
    4、转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原商业贷款剩余的借款本金,且不得超过房屋原购买价格、房屋评估价值低者的六成;
    5、原借款余额超过转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部分,由新借款人(或借款人)自筹,并与转公积金贷款一并用于提前偿还原借款。
  • 相关司法解释有如下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做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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