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老爸被人打伤,司法鉴定为一级轻伤,现在对方要求私了(已报警)。现在要求多少赔偿合适。腿部关节受伤!

2019-02-28 15:58:1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只有三种伤势。你说的可能是轻微伤。如果是轻微伤,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拘留、罚款,不构成犯罪,不判刑不坐牢。
    3.1 重伤
    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

    3.2 轻伤
    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3.3 轻微伤
    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
  • 被人打伤,经鉴定为轻伤的,轻伤属于自述案件,需要自行到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如果嫌麻烦,也可要求公安机关提起公诉,自己再附加民事诉讼。你只需要有轻伤的法医鉴定就可以去法医起诉了,但在起诉前先给告诉公安机关,以便其准备证据。
  •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包括轻伤
    一、二级)已经触犯了《刑罚》的故意伤害罪,属于检察院提起国家公诉的罪级,不属于当事人自济或自我调整的范围,当事人是不能和解自行了断的。侵害人积极赔偿受害人,侵害人与受害人达成的只是谅解,可以作为裁量的从轻量刑的依据与条件。
  • 被人打伤可以及时报警处理,如果鉴定为轻伤的,可以请求公安机关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并要求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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