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想买台二手车,已经交了定金,签了合同。过户当天发现车辆出过事故,不想买了。但是车商不给退定金。合同上没写尾款的付款期限。我可否一直不付尾款吗?车商也不能把车卖给别人吧?

2019-02-28 17:30:3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机动车的买卖以交付为准,过户等级只是对抗而已,因此,卖方已将车辆卖于买方,买方出了交通事故,由买方承担赔偿责任。由此可以看出,即使没有过户,买方将车辆交付后发生了交通肇事的情况下也不需要承担责任。
  • 因签订了主合同及定金合同,个人认为如果给付定金的一方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债务,请求退定金要求不能实现,依据是《民法通则》、《合同法》相关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以上简单的分析,具体要看双方合同履行情况,不排除收定金一方履行合同义务存在瑕疵或违约的情况,如有瑕疵或违约可通过协商和诉讼达到退定金的目的。
  • 迟延履行或者其他违约行为处理规则。

    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0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或者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可以适用定金罚则
    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实践中如果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延迟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 交了定金怎么退房,  当购房者已交订金(定金或认购金),但还没有签订正式《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情况下:如果购房者已向卖方支付了订金(定金或认购金),但没有说明所交款项的性质,也没有任何约定,这种情况购房者都可直接向卖方或其代理人要回所交款项。  如果卖方所售项目有《预、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购房者与卖方有约定,所交款项为定金,且如果买卖双方就《商品房买卖合同》达不成一致意见,最终没有签订合同,所交款项予以没收,定金一律不退。
    姜涛与刘桂林律师认为,这种约定有违公平公正的原则,应属强迫交易的行为,这种情况如卖方拒不退还定金,购房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对这种约定似乎是认同的。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购房者退房的流程  第一步,买房人发出退房通知。  买房人可通过挂号信、传真或者电话的形式向开发商提出。因开发商责任导致退房,应由开发商承担退房造成的损失,包括贷款利息、首付款的存款利息、购房的税费等;如购房合同中约定了退房的赔偿标准,按合同约定处理,合同约定的赔偿标准不足弥补损失的,可另行要求赔偿;因购房者贷款申请未批准,合同双方对付款方式不能协商一致等原因导致退房的,开发商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步,15天内办好各种手续。  买房人提出退房要求后15日内,开发商应当退还买房人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并且负责办理买房人与贷款银行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的全部手续,在所述手续或者文件尚未签订前,开发商应当代替买房人向贷款银行支付每月支付的本金与利息。
      第三步,开发商退还房款。  开发商应当在买房人发出退房通知后,将全部购房款返还给买房人,并且办理完毕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者贷款银行的还款手续。如果无法办理完成前述内容,自买房人发出退房通知后第16日至买房人取得全部房款之日,开发商应当每天向买房人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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